1樓關懷中心用,社區發展會議及各活動,課程使用(面積107.43平方公尺)
開放時間:星期一到星期日上午8:00-17:00(如活動需要視需要延長開放)
場地收費標準:場地使用費100/小時,冷氣收費100/小時,(不含卡拉ok播放費,垃圾清潔及清運費)
一, 場地使手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,半小時以上未滿一小時者,以一小時計,
二.冷氣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,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100元,六噸至十噸收費200元;十一噸以上收貴300元.
三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,學校辦理公務活動,或召開里民大會,社區會員大會,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,公益性質等活動者,得免繳納全部或部份費用.
四,申請方式:請於活動5日前逕向區公所申請,經區公所審核通過並完成繳納相關費用.
五,其他相關規定請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辦法辦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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